關于印發(fā)《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章程 (暫行)》和調整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勵 委員會組成人員的通知
中國土地學會、中國地質學會、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、中國海洋學會、中國太平洋學會、中國測繪學會、中國自然資源學會所屬分支機構(專業(yè)委員會、分會、工作委員會等)、省級學會,各省(區(qū)、市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自然資源局,上海市海洋局、福建省海洋與漁業(yè)局、山東省海洋局、廣西壯族自治區(qū)海洋局,自然資源部直屬單位及派出機構,中國地質調查局所屬單位,自然資源部與教育部、地方政府等共建高校等有關單位:
經協(xié)商一致,中國測繪學會參加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設獎辦獎工作。根據工作需要,7家設獎學會聯(lián)合對《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章程(暫行)》(以下簡稱《章程》)進行了修訂,現予以印發(fā),自印發(fā)之日起生效實施。
依據《章程》規(guī)定,對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進行了調整,隨《章程》一并印發(fā)。
附件:1.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章程(暫行)
2.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
中國土地學會
中國地質學會
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
中國海洋學會
中國太平洋學會
中國測繪學會
中國自然資源學會
自然資源科學技術獎勵委員會辦公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