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太平洋學會團體會員入會辦法(暫行)
2021-07-06 14:23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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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太平洋學會團體會員入會辦法(暫行)
中太學字〔2019〕3號
中國太平洋學會團體會員入會辦法(暫行)
根據《中國太平洋學會章程》規(guī)定,中國太平洋學會(以下簡稱學會)組織體系由常務理事會、理事會及分支機構、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。為了進一步推動學會的發(fā)展,全面發(fā)揮學會各種組織形式的作用。學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,當前要進一步抓好團體會員的發(fā)展工作,現就團體會員入會有關問題規(guī)定如下:
一、 團體會員的入會條件
1. 擁護《學會章程》,遵守學會相關管理規(guī)定。
2. 遵守國家的法律、法規(guī)及規(guī)章。
3. 具有社會法人資質。
4. 應從事與海洋相關領域有直接關系的業(yè)務。
5. 有加入本學會的意愿。
二、團體會員的權利和義務
1. 以學會團體會員單位名義開展相關學術活動。
2. 可申請學會頒布本行業(yè)強制性的社會團體標準。
3. 可申請學會召開相關技術評審(鑒定)會,出具評審(鑒定)意見。
4. 可優(yōu)先參加學會舉辦的各種活動。
5. 可視情將團體會員單位按程序選為常務理事單位或理事單位。
6. 團體會員應積極支持學會開展的各項工作。
三、 團體會員入會手續(xù)
1.單位提出加入學會的申請,填報《中國太平洋學會團體會員申請表》并附單位的社會法人資質證明(復印件)。
2.學會秘書處對相關申請材料提出初審意見。
3.經會長辦公會議研究同意后,下發(fā)批復文件并頒發(fā)團體會員證書、會員單位牌匾。
四、 團體會員入退會
1. 入會自愿,退會自由。
2. 嚴重違反本學會章程規(guī)定,將取消會員單位資格。
3. 取消資格單位交回證書、牌匾。
另外,學會現有各分支機構的依托單位為企業(yè)性質的,可征求其依托單位意見后,將其吸收為學會的團體會員。該單位成為團體會員后,原依托其單位成立的分支機構繼續(xù)保留。
附件:入會申請表/uploads/soft/20190620/1561004776.doc
中國太平洋學會
2019年6月18日